2021年3月30日,在西班牙的官方国家公报上公布了中国和西班牙避免双重征税新协议(“新协议”),该新协议于2018年11月28日在马德里制定。
受到新冠肺炎全球大流行的影响,一些在中国工作的外籍派遣员工无法返回中国工作或出国履行海外职能。在中国停留时间的延长或缩短会影响外籍人士的税收居民身份,进而可能导致在中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同。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国近期颁布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以减免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遭受的负面影响。本文将重点介绍在华外国投资者可能关注的相关扶持措施。
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总局”)就新型冠状病毒(“新冠病毒”)防控关键领域和重点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政策”)联合发布系列公告,这些政策于2020年1月1日起生效。为帮助纳税人清晰地了解政策,国税总局准备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汇编》(“汇编”)。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版)》及《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版)》于近日颁布,并将于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
201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该法将于2020年1月1日生效,将替代目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构筑的外商投资法律框架,并统一中国外商投资法律体系。本文从(1)外商投资的范围;(2)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3)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及(4)公司的组织结构及经营活动几个方面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的重要影响。…
对于零售商而言,价格欺诈行为行政处罚是在其日常经营中经常面临的行政处罚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价格欺诈,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2018年12月26日,中国的全国人大发布了一份《外商投资法(草案)》(即新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草案被认为是基于中国商务部四年前发布的一份草案(即商务部草案)所做的修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联合发布财税2018年第102号《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102号通知”)以代替之前的财税2017年第88号《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这一期的中国税务资讯主要涵盖了以下内容: (1)出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明确并总结原有政策;(2)明确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3)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小微企业可享受20%的优惠所得税税率并减半征收;(4)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到10年;(5) 2018年对部分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以及(6) 明确委托境外研发活动费用加计扣除有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在1980年被首次提出。现行的个税法是2011年的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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